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方式,在考试通过后还要通过评审才能获得职称,不少考生对于高级经济师的职称评审条件有疑问,询问浙江省副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是什么?接下来,小编来统一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浙江省副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申报人应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第五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现聘任在经济师岗位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担任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担任经济师职务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担任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规定学历者,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经济师资格年限可合并计算。
经济师资格含可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相关执业(职业)资格。
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工作岗位变动,现实际从事经济工作的,须转评高级经济师资格;或因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兼评高级经济师资格。
第六条破格申报条件:
(一)不具备第五条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的人员,但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破格申报一般只允许单破,即破学历或破资历,对资历条件的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设区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被列为设区市以上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或被授予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所主持的单位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2.主持管理企业(或大型项目)主要经济业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均缴税在100万元以上的盈利企业(项目);
3.省、部级三等及以上或设区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经济或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项目政府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4.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1本经济研究、经济技术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著或译著,或编写过大、中专教材,并为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
5.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论文集)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经济专业论文。
(二)虽未取得经济师资格,但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1.一定规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40周岁以上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已在本企业任上述职务3年以上。
2.所在企业达到以下条件:
(1)建筑工程企业(盈利企业):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外向度(省外建筑业产值占其总产值的比例,下同)50%以上;或具有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工程结算收入7000万元以上,外向度40%以上;或具有工程监理(或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净资产5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2500万元以上。
(2)房地产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累计25万平方米以上,且近3年商品房销售额累计25亿元以上的盈利企业。
(3)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盈利企业。
(4)矿山企业(盈利企业):省级以上绿色矿山企业,近3年年均生产总值在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金属类、萤石类和地热类矿山1000万元以上;建筑石料类矿山2000万元以上;石灰石类矿山3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开采量:金属类、萤石类矿山企业5万吨以上;地热类矿山企业30万吨以上;石灰石类矿山企业100万吨以上;建筑石料类矿山企业200万吨以上。
(5)金融企业(盈利企业):法人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类、证券期货类、保险类法人机构);或上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银行类分支机构,上年证券期货交易量达到全省证券期货营业部平均交易量水平(含)以上的证券期货公司分支机构,上年产险保费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和寿险保费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6)其他类企业: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3年年均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盈利企业;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全省本行业(大类)前10位。
3.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善于运用现代先进的专业技术、经济管理知识及手段,研究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省(部)级三等、设区市(厅)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等相应政府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或获得设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拔尖人才,或获得设区市(厅)级相关荣誉称号2项以上;
(3)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0年,不具备上述学历的人员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5年;
(4)正式出版过经济专业方面的专著,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不少于2篇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经济管理文章。
第七条其他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人机对话测评或专家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人机对话测评和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40周岁以下的申报对象,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成绩或达到省合格标准。40周岁以上申报对象的外语水平不作为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只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45周岁以下的申报对象须按规定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符合相应免试条件。
(三)年度考核要求:申报对象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破格申报对象须有1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
(四)继续教育要求:任职期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学分)。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是什么?
1、申报及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之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