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24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包头市2024年高级经济师\n评审时间为10月17日前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事(政工科):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及时申报。

  各旗县区、部门和单位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单位在编)》《2024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非在编)》《2024年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和《2024年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可编辑文档。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逐级报送。

  请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包头市本级单位于2024年10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联系人:陈善超

  联系电话:6169343

  单位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劳动大厦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4室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标准要求,“从事与高级经济师、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指相应岗位的聘任时间。转评取得经济系列职称后,须在经济相应岗位聘任满1年,转系列前后的聘任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二)能力业绩要求

  参加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要求,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4〕32号)有关规定掌握。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要求,申报人员自行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打印审验卡。

  (四)考评结合要求

  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制度,参加2020-2024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五)其他要求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政策等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网上填报

  1.网上注册。申报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6928486。

  2.准备书面材料。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做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等须提供原件,以便于审查,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签章,审核人签字。

  (二)单位审核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在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推荐,报送本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时须附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聘用总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

  1.盟市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人社部门审核。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本地区申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申报人聘用情况进行把关。

  3.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5.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2024年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