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名单,大家可通过官网福建省财政厅了解。福建省财政厅发布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公示通知,林春英等397位同志通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名单

一、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名单?

原文通知如下: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福建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企业类)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议,林春英等397位同志通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1日前向省会计职改办或省职改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

联系电话:0591-87097569(省会计职改办)

0591-88528187(省职改办)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2024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企业类)任职资格人员名单(注:具体通过福建省财政厅官网查看)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二、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的资历年限。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其中: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2年申报。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第七条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10年。

第八条专业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执笔拟制、修订与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制度、会计监督检查方案、专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经实施后效果明显。

(二)在参与经营决策、开展管理会计应用、探索财务会计工作新方法新举措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撰写的工作调研报告、管理会计案例报告、管理建议书等获得认可或采纳,对提升管理效率、实现发展战略等方面成效明显。

(三)立足会计工作,在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成绩显著。

(四)在会计中介机构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资产评估、年度咨询等2项以上。

(五)直接参与政府或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的检查、接受司法部门委托的重大经济案件会计司法鉴定工作,其工作成果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有重要作用,或受到有关政府或部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

第九条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取得会计师资格后,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的某项业务或事项,独立撰写1篇具有较高使用价值和参考价值的会计案例或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或《福建财政》财会天地栏目公开发表(限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会计类论文。

(二)公开出版会计类专著、教材等1部以上(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2万字,独著不限字数)。

(三)主持完成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福建省会计学会立项的会计类研究课题1项以上。

三、福建省高级会计师怎么评审?

1、考试成绩合格:

申报人需要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并持有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在三年内有效,申报人可在此期间内参与高级会计师评审。

2、了解评审要求:

详细了解评审机构的申报要求及标准,包括学历、职称、实践经验、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地区要求可能不同,需关注当地财政厅或相关评审机构发布的最新评审政策。

3、准备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职称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继续教育证明等。

业绩材料:包括参与的重要财务项目、解决的财务难题、制定的财务制度或策略、获得的相关荣誉奖项等,以证明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

论文材料:通常需发表2-4篇与会计相关的论文,论文要符合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发表在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等上。其他附件材料:如工作证明、推荐信等,具体依当地要求而定。

7、评审答辩:

通过材料审核后,部分地区会安排面试答辩环节。答辩通常分为专业能力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考生需针对自己的业绩材料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专业问题。

8、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

经过初审和答辩(如有)后,申报人的材料提交给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答辩表现以及评审标准,综合评定申报人是否具备高级会计师的资格。

9、公布结果并公示:

评审结果确定后,评审机构会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将进行复核。

10、证书领取: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可以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打印电子职称证书,部分地区可能还会发放纸质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高级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