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广西考生,应了解当地最新评审政策,结合条件准备好申报材料。下面跟着会计网一起来看看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要准备哪些材料?

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一、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5年以上,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按照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在年度部署文中予以明确。

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要求,完成本部门、会计行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入选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二)主持过市(厅)级单位、大中型企业、相当规模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专业工作。

(三)担任大中型企业、相当规模事业单位或市(厅)级单位的会计专业业务负责人。

(四)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或市(厅)级重点研究项目。

(五)从事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咨询专业服务业务10年以上,并有主持大中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资产评估或税务咨询工作经历。

(六)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十百”层次优秀学员或优秀课题承担者。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作业绩成果(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并提供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表彰、奖励、通报或推广应用等有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1.获得省(部)级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研究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3.主持完成的市(厅)级以上会计专业课题或研究成果及成果转化,经课题或成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达到最高评价等次,在全国或自治区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或取得较显著的效益。

4.主持市(厅)级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提出的建议、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实施且效果显著,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或参与大中型企业上市、改制、重组等方案拟定,所参与的企业上市、改制、重组获得成功的。

5.主持制定大中型企业重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企业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级以上同行业先进水平,并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可和推广。

6.主持市(厅)级单位、大中型企业、相当规模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等经济领域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行会计标准体系,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并在自治区范围内或系统内推广。

7.从事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咨询专业服务业务,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业绩,或承办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并担任项目负责人15次以上,或承办大中型事业单位的审计项目,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并担任项目的组长、副组长、或主审8次以上。

8.主持或负责起草会计专业地方性法规、全区施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或受聘参与制订全国施行的会计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准则制度指南等,担负其中某一部分的起草工作。

9.在会计管理领域有重大突破,率先在全国取得先进性、重大性、效果显著的会计管理成果,并得到财政部认可及推广。

(二)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人才和指导高级会计师开展工作的能力,能将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突出能力通过有效渠道在行业或系统内广泛传播和推广并取得显著效果。

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来出版本学科领域专著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独著须10万字以上,合著本人撰写须10万字以上)。

(二)近5年来担任公开出版的本学科领域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2本/次以上(需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每本/次10万字以上)。

(三)近5年来担任公开出版的本学科领域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1本/次(需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并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每篇3000字以上)。

(四)近5年来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会计专业论文1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五)近5年来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并在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的全国会计专业征文比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主持完成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会计学会会计科研重点课题2项以上并获得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六)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广西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要哪些?

根据广西发布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推行材料清单制。

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照评审条件及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并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学历、资历起算时间,并在部署文件中列明。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人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

(二)通过数据共享精简核验申报材料。

各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学时完成情况应当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对接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减轻申报人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申报人按各系列(行业)部署文件和申报系统设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材料。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等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

1.参加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报人身份性质核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核实。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前6个月(不含当月)没有以单位名义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审核中发现申报人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的,可以退回申报人要求其补充说明原因,补充后仍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接收材料,进入评审结果公示期或取得职称的,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3.加强学术成果审查核验。在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并提供核验相关材料,各级审核部门应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

申报人应当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经查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和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等规定处理。

三、广西高级会计师怎么评审?

高级会计评审是一个包含多个环节的过程。首先,参评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之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评审表。这一过程确实需要单位参与,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主管部门。随后,高级会计师考试申报材料会经过初审、评议、评审等环节,部分省市还要求参评人员进行答辩。评审通过后,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则最终审定并发证。因此,高级会计评审确实需要单位,且单位的审核与推荐是评审流程中的重要一环。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高级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