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包括学历、资历要求;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要求;专业理论要求等。以下是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关键内容。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一、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七条 学历、资历要求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第八条 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要求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解决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拟订、修订财会创新制度或管理方法,推动会计职能拓展,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管理决策,所提财会管理建议被采用,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企业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内部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所提建议、意见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所提建议、意见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专项审计、财税咨询、项目策划,所提意见、建议被委托单位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七)推动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计工作转型升级,有效发挥会计管理职能作用,形成具有可推广价值的财会工作新方法新举措。

第九条 专业理论要求

熟悉会计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至少1部不少于20万字,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5万字)。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及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1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四)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经立项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五)主持编写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评选的管理会计优秀案例1篇以上。

(六)长期(取得会计师职称10年以上)在乡镇(街道)非企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2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二、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有哪些?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免冠蓝底彩色1寸证件相片(大于5KB小于20KB,并用于评审通过人员的电子职称证书制作)。

3.《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格式),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5.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单位公示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9.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证明(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信息。事业单位人员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人员如实填报。

11.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12.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员工人数、资产规模、收支情况和本部门人员会计职称构成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13.取得会计师职称以后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由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14.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审核后签字并盖章。

15.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译作。

16.手机号码和有效期两年以上的通讯地址。

三、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以上提交的各项参评材料,申报人均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设定的位置和操作要求将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上传前须确保签章等信息完整),不得缩小、颠倒或缺损,以免影响网上评审。

2.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须由主管单位财务等部门或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监等部门)核实签章。

3.申报人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提供的以上高级会计师评审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