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1号)等官方文件,我们可以明确湖南地区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和网上申报途径。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一、湖南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申报基本条件: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10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具备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2年以上。

(四)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申报人员除具备申报基本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相应能力业绩条件。

一、专业知识条件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以上:

(一)在国内公开出版财务会计方向专(编)著1部以上,每部不得少于10万字。

(二)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得少于3000字。

(三)参与市厅级以上资助项目(课题)1项以上(以结项结题报告为准,排名前5),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结项验收(结项证书)或获得正式批复。

(四)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会计学会会计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其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会计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二、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条件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一)主持(参与)单位或在中介机构以项目组核心成员身份辅导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体系、方法或技术,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二)主持(参与)单位或在中介机构以项目组核心成员身份辅导单位改进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三)主持(参与)单位或在中介机构以项目组核心成员身份辅导单位改革创新,推进管理会计运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创新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改进会计核算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四)参与单位经营决策,解决单位经营管理中复杂性、疑难性、关键性问题的过程中,或在主持(参与)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等项目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五)主持(参与)中型以上企业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审计、资产评估、基建审计、管理咨询、会计信息化智能化或经济案件检查等项目。

(六)参加并完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重大改革、重点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或入选市级以上会计咨询专家库;或入选市级以上专家服务团,并义务承担过服务基层工作。

二、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途径是什么?

根据湖南发布2025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上申报途径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录“智慧人社”APP,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附件1)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用人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有关评审表格见附件3。现场提交材料时,各有关单位须同时将《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仅限事业单位)和《参评人员花名册》报我办。

职称评审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要求收取。缴费时间预计安排在9月19-9月30日,申报人微信搜索“湖南非税”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在线缴费”菜单,点击“非税收缴”再点击“身份查询”按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后在“未缴清”栏目中选择名称为“省财政厅会计处”的项目点击进行查看,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缴费。

三、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

参考25年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1.根据有关政策,论文(专著)、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本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但均设置了相关量分,如有相关材料请提供。

2.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确认时间,截至2025年8月29日(含)。

3.申报人员要严格自律。申报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所有复印件必须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参评材料公示表、述职评议情况表等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应与评审材料中学历资历、资格、业绩等证明材料保持一致,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所有评审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并列出评审材料目录(应适当细化)。严禁在材料内列示本人联系方式。

4.申报人员的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需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并上报照片),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申报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5.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送审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奖励等各类证书进行查询认证,对申报人员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和佐证材料等检索核实,并在申报人员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

6.各单位必须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测评结果”处明确标注测评等级(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测评,不合格的不予推荐)。

7.各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做好材料规范、汇总呈报等工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高级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