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1.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地考点办公大厅提交复试申请表。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考试成绩的审核。申请人不得查阅试卷。试卷只审核申请人是否漏考了试卷或答题卡上的考核内容,以及分数是否准确。
3.一般来说,对于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审核工作只接受一次。
4.由于考试成绩属于考生的个人隐私,因此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能代表考生提交。
5.将会有一份考试成绩申请表,这可能因省而异。具体情况请参考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成绩申请表。
根据官方考试规定可知,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