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
A: 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B: 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C: 经理的聘任权、解聘权
D: 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权
E: 出资、股份的转让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①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③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④公司资料的查阅权;⑤公司股利的分配权;⑥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⑦出资、股份的转让权;⑧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⑨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⑩股东诉讼权。选项C经理的聘任权、解聘权以及选项D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权属于董事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