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作为股东会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BE属于股东会的职权,故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