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为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或者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B: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双方约定日期的当天
C: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的,为移送货物的次日
D: 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E: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货物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