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