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法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税法具有空间效力
B: 税法可以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
C: 我国税法坚持溯及既往的原则
D: 新法的生效日期可以作为旧法的失效日期
我国税法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绝大多数国家所遵循的法律程序技术原则。 其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在税法领域内坚持这一原则,目的在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使纳税人能在知道纳税结果的前提下作出相应的经济决策,税收的调节作用才会较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