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8月,某公司为新成立的企业,营业账簿中记载实收资本600万,资本公积400万元,新启用其他营业账簿4本,当年发生活动如下: (1)因改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2份。 (2)签订以物易物合同一份,用库存7000元的A材料换取对方同等金额的B材料。 (3)签订贴息贷款合同一份,总金额50万元。 (4)签订采购合同一份,合同金额为6万元,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 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05‰。
该公司签订的贴息贷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