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于2021年1月份签订了一份转租房产的合同,那么对于双方而言,签订该份合同时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转租房产合同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因此,转租房产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而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因此签订转租房产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缴纳印花税,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