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工程包含甲、乙、丙、丁四个分部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分别为1000m3,800m3,1 200m3和 1 500m3;确定的合同单价为225元/m3,375元/m3,200元/m3,240 元/m3,合同工期为5个月,措施项目费为30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万元,暂列金额为6万元,规费费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9%。合同约定如下:(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预付款按分部费用的25%计算,并在施工最后2个月平均分摊扣回。(2)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开工后支付。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预付款为()万元。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预付款按分部费用的25%计算,则预付款=分部分项工程费×25%=112.5×25%=28.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