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工程包含甲、乙、丙、丁四个分部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分别为1000m3,800m3,1 200m3和 1 500m3;确定的合同单价为225元/m3,375元/m3,200元/m3,240 元/m3,合同工期为5个月,措施项目费为30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万元,暂列金额为6万元,规费费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9%。合同约定如下:(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预付款按分部费用的25%计算,并在施工最后2个月平均分摊扣回。(2)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开工后支付。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万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1 000×225+800×375+1200×200+1 500×240=112.5(万元);措施项目费=30 (万元);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6+0+0+0=6(万元);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5%=(112.5+30+6)×5%=7.425(万元);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9%=(112.5+30+6+7.425)×9%=14.033(万元)。合同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112.5+30+6+7.425+14.033=169.9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