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生产甲、乙、丙、丁四种产品,各种产品在铣床组的台时定额分别为40小时、50小时、20小时、80小时。铣床组共有铣床12台,每台铣床的有效工作时间为4400小时,甲、乙、丙、丁四种产品计划年产量分别为1500台、1200台、2400台、900台,对应的总产量的比重分别为0.25、0.2、 0.4、 0.15。该企业采用假定产品法进行多品种生产条件下铣床组生产能力核算,得出年生产假定产品的能力为1320台。铣床组年生产甲产品的能力为( ) 台。
以假定产品计算的生产能力=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设备数量/假定产品的台时定额=4400×12/40=1320台。铣床组生产甲产品的能力=以假定产品计算的生产能力×甲产品占产品总产量的比重=1320×0.25=33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