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生产甲、乙、丙、丁四种产品,各种产品在铣床组的台时定额分别为50小时、40小时、30小时、50小时,铣床组共有铣床10台,每台铣床的年有效工作时间为4200小时,甲、乙、丙、丁四种产品计划年产量分别为180台、250台、300台、200台,该企业采用代表产品法进行多品种生产条件下铣床组生产能力核算,以丁产品为代表产品。
以代表产品为计算依据,如果丙产品的产量比重是0.237,则加工丙产品的年生产能力为()台。
以丁产品为代表产品,则铣床组的生产能力为10×4200÷50=840(台),丙产品的换算系数为30÷50=0.6,所以丙产品生产能力为840×0.237÷0.6≈33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