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 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5

B: 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C: 1/5的监事提议召开

D: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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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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