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要去银行办理的业务有存款、汇款、现金支票支取备用金、向银行索取本单位回单、办卡和销卡等。
出纳是会计部门专设出纳人员的各项工作,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出纳不能兼做的工作有哪些?
出纳不能兼职的工作有稽核、保管会计档案、登记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并应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确保不相容的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
出纳的基本职能有什么?
出纳的基本职能有反映职能、收付职能、管理职能、监督职能。
反映职能是指出纳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要的经济信息;收付职能是指相关的收付结算业务由出纳处理,是出纳最基本的职能;管理职能是指出纳有责任对企业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及相关资料进行保管;监督职能是指出纳应对企业收付相关业务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监督。
出纳如何提取现金?
出纳提取现金首先需要填写现金支票,然后向开户银行提交取款凭证;取款人收取现金后,应根据取款数额认真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最后,取回现金后,应及时将现金存入保险柜内。
作为出纳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