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实际工作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员工出差相关的账务处理问题。那么飞机发票和行程单为什么不可以同时开呢?你了解吗?接下来就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飞机发票和行程单为什么不可以同时开?
首先,我们来看到行程单的定义。行程单指的是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凭证。由 国家税务总局、民航总局规定(国税发[2006]39号)可知,行程单其实就是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一种报销凭证。
行程单既是专用发票,也是运输凭证。假设已经开具了行程单的情况下,其总额发票不得开具。机票行程单相当于发票,每张只能开一次,如果再次开具发票,就成了重复报销了。
综上所述,飞机发票和行程单是不可以同时开的。
如果报销国际机票,除了行程单,是否还需要发票?
如果报销的是国际机票,除了行程单,是需要发票的。
如果乘坐的是国内航班,当国内电子客票出票的时候,会产生作为法定的机票报销凭证——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张票据可以替代传统机票。如果是需要报销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在三十天之内向国内机票代理成功索取相应行程单。
但是乘坐国际航班与上述的有所区别,当购买国际机票的时候,国际机票代理会提供相应的发票。这也就是报销凭证。
通常情况下,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由正规的国际机票代理出具,旅客可以凭借这张发票,作为国际机票报销的凭证。也可以用机票加上电子客票行程单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