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发生定期存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时,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怎么做?
定期利息收入计提会计分录
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计提的时候会导致应收利息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冲减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减少计入贷方正数或者借方负数核算。
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计提的时候:
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计提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取得借款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核算,先计算每月负担的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1/12,如果是按期支付利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先计短期负债当中,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的核算,也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会计分录分别处理如下:
按期计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