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企业在筹建期间购买的设备,是需要计入开办费还是计入固定资产?
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主要是指除固定资产以外发生的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购买的设备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而不是管理费用—开办费。
法规参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花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