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发展过程中都有一定的筹建期,筹建期支出的费用,也称为开办费,对于筹建期开办费,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虽已注册登记,但尚未投入生产经营,这段期间称为企业筹建期间,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登记在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核算,待企业投入生产,可以一次转入当期损益。

  关于企业筹建费用的摊销,会计法和税法的规定有所区别:会计法相关规定: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销;税法规定:可以自开业之日起摊销,期限不超过5年,一般企业将按照税法的规定,在5年内摊销。

  如果是旧准则,开办费(发生时先计入长期待摊)应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管理费用;如果是新准则,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费用有哪些?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