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需要做摊销吗?应该在什么时候摊销?是在商誉确认时还是在持有期间摊销?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商誉需要摊销吗?在什么时候进行摊销?
根据(第142号公报)的规定,商誉自2002年1月1日起不再进行摊销.自采用第142号公报起,企业需要评估商誉是否有耗蚀迹象,并且此后每年都要进行评估。
商誉摊销是新准则规定商誉确认后,持有期间不再摊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如果拥有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的,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该合并方式下,购买方一般应于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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