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时,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在其使用年限内摊销。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
如果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时间
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推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一、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掌握。缺点是就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而言,不够理想。对稳定性强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适合采用这种摊销方法。
二、产量法
产量法是指按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量为基础来计算应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是以每单位产量耗费的无形资产价值相等为前提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单位产量摊销额=每期无期资产摊销额=每单位产量摊销额×该期实际完成产量
如果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工作量可以采用产品的生产产量或工作时数等进行确定,则适合使用这种摊销方法。
三、加速摊销法
加速摊销法是相对于每年摊销额相等的匀速直线摊销法而言的,是无形资产在使用的前期多计摊销,后期少计摊销,摊销额逐年递减的一种摊销方法。采用加速摊销法,目的是使无形资产成本在估计使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加速摊销方法有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一)余额递减法
余额递减法是在前期不考虑无形资产预计残值的前提下,根据每期期初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的金额和若干倍的直线法摊销率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一种方法。下面以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例予以说明,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额=年初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年摊销率
其中,无形资产账面净值=无形资产成本-累计摊销额。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无形资产在后期的账面净值可能会低于其残值,因此,应在摊销转自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无形资产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再扣除预计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二)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后的金额乘以逐年递减的摊销率计算每年摊销额的一种方法。摊销率的分子代表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摊销率=无形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无形资产已使用年数和×100%
或者表示为:
年摊销率=×100%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成本-预计残值)×年摊销率
对于与知识、技术、产品更新联系比较紧密的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用加速摊销法较之采用直线摊销法有更多的优点。具体表现在:首先,加速摊销法更符合配比原则,这类无形资产使用前期,由于明显处于垄断和独占地位,可以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但是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以及模拟、仿制技术水平的提高,垄断地位会逐渐丧失,所带来的收益也会逐年减少。根据配比原则,对此类无形资产宜采用加速摊销方法。其次,加速摊销法更符合稳健性原则。采用加速摊销法,使得无形资产的前期摊销得多,后期摊销得少,如果无形资产被提前淘汰,剩余无形资产的成本也较少,因而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