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程暂估成本,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上,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一是未认证时暂估入库的处理,二是认证当月正式入库的处理。
工程施工暂估成本怎么做账?
1、未认证时,估价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等科目
2、认证当月正式入库
先冲回: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红字)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红字)
再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等科目
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
因此,暂估入账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