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日常工作中,对于货到票未到的业务,一般做暂估处理。那么暂估费用跨年应如何做账?来跟着会计网一起了解吧。
暂估费用跨年如何处理?
12月份货到票未到,会计人员需做暂估入库处理,但要注意暂估入库的单价不参与移动平均单价的计算。销售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需要等到1月初再将暂估入库红字冲回,收到发票时再做正式入库处理。
原材料入库未取得发票暂估入账,一般暂估入账的标准成本要等于实际成本,如果暂估入账的标准成本不等于实际成本并成本且差异率较小,依据会计重要性原则,该差异不作为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不进行纳税调整。
但若是暂估入账的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额较大(如差异率10%),则应作为差异进行调整。
一般企业暂估入账的价值或标准成本制定时,要低于实际成本,以免虚减利润。
跨年暂估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暂估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账款——暂估
2、取得发票的时候冲销暂估:
借:应付账款——暂估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根据发票做费用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等
存货暂估会计分录
货款未支付/发票未收到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期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分录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期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实务中不建议每期都冲回,收到发票后当期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收到发票或实际付款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