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给予客户的折扣一般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三种情况,不同情况下具体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给客户的折扣怎么做账?
1、发生商业折扣时,直接按照折扣后金额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生现金折扣时,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转账,给对方开出的现金折扣:
(1)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客户提前
借:银行存款(实际到账金额)
贷:应收账款(销售原价)
财务费用(享受的折扣额)
3、发生销售折让时,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的,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分录为:
(1)实现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分别指什么?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