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收到对方提供的劳务发票时,可通过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收到劳务发票

  建筑业收到劳务发票如何做账?

  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的应税项目一栏写明的是“提供劳动”的发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日常实务中,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未缴纳个税的,需由用人单位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

  建筑企业在收到劳务发票时,具体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属于行政后勤管理部门费用)

         制造费用——劳务费(生产车间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与生产相关的劳务支出)

         在建工程——劳务费(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的)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劳务费是什么?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