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由于出售或报废的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而固定资产因出售或转让而发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应通过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和资产处置损益如何区分?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资产处置损益”是新增的科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资产处置损益”与“营业外支出”的区分原则:看该资产处置后是否有使用价值。

  如果资产处置后还有使用价值,则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反之,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例如,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后,不再有使用价值,则“营业外支出”科目。若用固定资产抵债、投资、捐赠等,这些经营行为是为了换取对价,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则应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属于哪类会计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贷方登记出售固定资产的取得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其贷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损失。清理完毕后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