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有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对外投资等。
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即固定资产的终止确认,具体有: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对外投资等。
固定资产的处置方法有: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
1、无偿调出:指的是固定资产在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2、出售:指的是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收取相应处置收益的资产处置。
3、报废:指的是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4、报损:指的是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是发生固定资产毁损的,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固定资产时,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的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原价)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3、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