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查固定资产时,发现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如何计提?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式:
计提减值金额=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原则确认。
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为账面价值。
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
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比如某项固定资产,账面上还有10万元的金额,但是因为该固定资产已经部分损坏,其可回收金额只有6万元,则应该将其中的差额4万元当成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