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货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途物资等。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存货,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所发生的损失。资产减值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并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按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当无余额。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需要等到处置时才能转出。资产减值损失的数额等于资产账面价值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范围是什么?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若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应当计提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