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回购股票业务时,应设置库存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回购本公司股票时,应如何做账?
回购本公司股票如何做账?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库存股是什么意思?
库存股是指已公开发行的股票但发行公司通过购入、赠予或其他方式重新获得可再行出售或注销的股票。库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权。
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库存股不能列为公司资产,而是以负数形式列为一项股东权益。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属于所有者权益备抵项(其他所有者权益科目借减贷增)。
库存股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涉及库存股的业务,只能引起股东权益的增减,而不能为企业创造收益或带来损失。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面值法和成本法。
发行股票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发行股票手续费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分录: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收到发行款项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