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股不能列为公司的资产,而是以负数形式列为一项股东权益。企业发生回购库存股业务,应当如何做会计分录?
回购库存股的会计分录
(1)股份有限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即: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
(2)注销库存股
①回购价格超过“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部分,我们需要根据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借记股本,按照差额先冲股本溢价姐姐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按照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借记盈余公积,按照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借记利润分配中的未分配利润,按照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会计分录如下: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②如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
借:股本(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面值)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库存股和股本的区别
本质区别在于:库存股是通过其他方式或者减资时留下的股票,企业有可能会回购,所以放入“库存股”这个科目中。而股本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
库存股指已公开发行的股票但发行公司通过购入、赠予或其他方式重新获得可再行出售或注销的股票。库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权。而股本就是股份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