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得的保险赔款,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于保险理赔收入,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保险理赔收入

  保险理赔收入的账务处理

  保险赔款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其他应收款等

  支付财务保险费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保险费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意思?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