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都属于原材料。原材料的核算方法包括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对于实际成本法核算的原材料,购入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实际成本法下购进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购入环节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且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第二种情况就是发票等结算单据已收到,但原材料尚未运到;第三种情况就是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单据尚未收到。
(1)第一种情况的会计分录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该会计分录的贷方除了使用银行存款这一会计科目之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
(2)第二种情况的会计分录处理:
收到发票等结算单据: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这里的贷方科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
原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第三种情况的会计分录处理:
月末仍未收到发票等结算单据时,原材料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等单据到后按照情况一作一笔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采用预付款方式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预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材料并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补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