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常设置“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原材料”等科目来进行出售材料的会计核算,对于出售材料的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出售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什么是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来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什么是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