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意思是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已经开具承兑汇票,并且委托出口方银行通过其在进口方的代理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对于托收款项导到账的业务,会计人员该如何写会计分录?
托收款项到账的会计分录
1、办理托收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相关的手续费)
2、收到银行收账通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什么是托收款项?
托收款项是托收银行接受委托人(一般是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委托,将跟单汇票或有价单证寄代收行办理托收,在未收妥之前,托收银行对委托人负有责任。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银行只是作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进口人不付款与银行无关。出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口人的商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