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发生一定的非正常损耗,而对于一些非正常损耗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当原材料产生非正常损失时,会计人员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原材料非正常损失的会计分录
批准之前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批准之后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非正常损失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情况
(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建筑服务。
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等。
什么是非正常损失和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而正常损失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诸如地震、海啸、台风、滑坡、泥石流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
在企业的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生损耗是无法避免的,那么合理的损失是可在进项税抵扣。
但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不是生产过程造成的,是管理人员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而在生产中没有产生增值,那么该进项税则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