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材料退回的会计核算,一般通过“原材料”、“应交税费”等科目进行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采购材料退回账务处理
1、企业购买材料时:(假设货款已付,退货后已收到退款,情况不符,用相应科目即可)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退回材料给对方时:
借:原材料(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企业销售材料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对方企业退回材料时: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原材料科目具体概念
原材料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它核算企业材料实际成本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包括修理用配件、燃料,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等,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外购商品。
企业应按原材料的保管类别、地点,按材料的品种和规格设置原材料科目对应二级科目。
原材料科目借方记增加,登记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运杂费);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