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会采取给客户商业返利的措施来吸引顾客,从而达到提高销售量的目的。那么给客户返利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给客户返利分录

  给客户返利会计分录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销售返利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1)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2)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a、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b、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1)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收到销售返利方:

  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