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避免不了各种罚款。一般来说,罚款的支出是通过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来进行处理的。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罚款,具体会计分录怎么编制呢?
企业罚款支出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企业获得赔款、罚款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罚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因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而所缴纳的罚款、滞纳金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不得扣除。
营业外支出会计核算
营业外支出一般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非常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营业外支出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属于费用类账户。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表示增加,登记发生的营业外支出;贷方表示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该科目按照营业外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