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时,也会有相应利息的产生。借款到期后,企业需及时归还本金和利息。那么对于短期借款业务,应如何做账?
短期借款账务处理
短期借款取得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或者做如下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是为了偿还某项债务而借入的资金被称为短期借款
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记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本科目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既可以先预先计提,后支付,也可以不做预提,直接支付。“短期借款”这个科目只核算短期借款的本金,而不核算短期借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