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管理经营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收入,有时候购买多了原材料,就会卖出去减少损失,那么购入原材料后卖出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购入原材料后卖出的会计分录
1、购入:
借:原材料(即购入的成本)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卖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材料的购入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材料的购入成本)
贷:原材料(材料的购入成本)
什么是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
该科目核算企业除了主营业务的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原则。
当企业销售原材料时,根据出售的价格和应当收取的增值税,可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月度结束时,根据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如果企业原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那么还应该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如果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进行代销商品,这样取得的手续费的收入,应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