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是生产某种产品的基本原料,通常通过“原材料”科目进行核算,不同情况下的原材料业务,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1.发票与材料同时到达: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发票已到、材料未到: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材料已到、发票未到,也无结算凭证等:
(1)暂不入账,等待发票。
(2)月末发票仍未到达,应在月末按估计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下月初红字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4)发票到达时根据发票登记入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4.发出材料: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车间领用)
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管理部门领用)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领用)
贷:原材料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外购半成品等,并且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并且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