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是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劳动报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支付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支付工程款的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同样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待摊支出”、“安装工程”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原材料怎么理解?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外购半成品等,并且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并且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