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工程承包出去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价款。支付工程款时,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支付工程款会计分录
支付时: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收到工程款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
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将购买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如果在建工程是动产,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如果在建工程是不动产,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