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是银行为了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从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对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方式及其特点的内容有哪些?

应收账款转让

  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方式及其特点

  1、应收账款抵借

  企业持有应收账款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称之为应收账款抵借,担保品是应收账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权,企业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信贷机构或代理商借给企业资金所占应收账款的比率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般为应收账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业在借款时,除了要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之外,还需出具标据(按实际借款数据出具的)。如果到期了,作为担保品的应收账款中某一账款还是收不回来,那么,银行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

  特点:

  (1)是自我清偿的一种循环的贷款,在会计意义上是短期借款,在财务概念中可以是长期借款;

  (2)抵押方虽然继续保留应收账款权益,但是坏账的责任也要承担。

  2、应收账款让售

  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称之为应收账款让售,这是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筹措的资金是由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金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和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折让和退回而保留的扣存款后的余额确定的。双方协商确定扣存款占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假若应收账款让售后出现应收账款拖欠或客户无力清偿的情况,信贷机构不能向企业追索,因为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担损失。

  特点:

  (1)让售方式与销售行为差不多,要确认损益;

  (2)让售在转移了收款权利,同时坏账风险也转移了。